《易经》第六十三卦 既济 水火既济 坎上离下 0M"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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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济:亨,小利贞,初吉终乱。 ;@HQ:X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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彖曰:既济,亨,小者亨也。利贞,刚柔正而位当也。 初吉,柔得中也。终止则乱,其道穷也。 bkCM=!i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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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水在火上,既济;君子以思患而预防之。 exln^E&~+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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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九:曳其轮,濡其尾,无咎。 C(x!Z+6
象曰:曳其轮, 义无咎也。 FLQ/N&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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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:妇丧其□①,勿逐,七日得。 G}Z,hN`
象曰:七日得,以中道也。 |FESagy3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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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: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 |]0A;W
象曰:三年克之,惫也。 aG=Ai^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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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四:□②有衣□③,终日戒。 Mj. xd#
象曰:终日戒,有所疑也。 vQL~d>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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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五: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□④祭,实受其福。 ;7!:1I
象曰: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时也;实受其福,吉大来也。 \_=Cul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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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六:濡其首,厉。 \Hla"
象曰:濡其首厉,何可久也。 4mS%x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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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① = 上髟 下弗 x96AD/^HO
□② = 纟 + 需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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